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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关于开展辅导员工作室二期验收暨三期申报的通知
文章作者或来源: 浏览次数:( 8016 ) 发布时间:2021/7/1

各学院,相关职能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辅导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进我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发展,决定开展辅导员工作室二期验收暨三期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辅导员工作室二期验收

1.验收对象

第二期立项辅导员工作室2020年资助重点项目及一般项目)见附件

2.验收材料及方式

1)工作室建设验收表辅导员工作室负责人对工作室年工作室的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及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总结,填写《辅导员工作室建设验收表》(见附件)。可结合实际情况提供工作室立项以来取得的成绩,包括学术论文、调研报告文艺作品、成果展示等

2)项目汇报。辅导员工作室负责人进行工作室验收总结汇报,PPT汇报陈述时间不超过5分钟,提问时间3分钟。依据考核结果确定是否纳入第三期辅导员工作室建设。

辅导员工作室三期申报

1.项目类别

三期建设预计立项10个项目,分为三类。一是特别资助项目(配套经费3万元),二期重点资助项目可申请该类项目。二是重点资助项目(配套经费2万元),二期一般项目可申请该类项目。三是一般资助项目(配套经费1万元)二期培育项目及申请项目可申请该类项目。

三期培育项目根据申请情况另行设定

2.申报对象

专职辅导员,学生工作相关职能部门管理人员。辅导员工作室二期培育项目汇报培育项目建设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

3.申报内容

辅导员工作室应围绕某一专项学生工作设计和建设。每个辅导员工作室设负责人1名,团队成员不超过6人,每人参加不超过2个辅导员工作室。

4.答辩评审

申报人自愿填写《辅导员工作室申报表》(见附件),并参加立项答辩。工作室负责人主要介绍工作室的项目简况和建设思路采用PPT汇报,时间不超过3分钟

答辩时间:714日上午900

答辩地点成都校区1301

三、材料报送

请各辅导员工作室负责人于78日下午6:00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xsk@sicau.edu.cn,三期辅导员工作室申报表纸质由所在部门推荐盖章后交至学生事务中心都江堰校区学工部,逾期不再受理。参会人员工部统一安排乘车。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8-86290668